讨论:上海女孩竟然爱上轮奸她的那个男人
2008-03-11 18:38:02.0

上海有一个奇怪的案例,一个女人被三个男人轮奸,后跟其中一个男人拍拖,拍拖后,“男朋友”盗用了她的信用卡,碌掉三千多元。女人愤而报警,在录口供时,无意间提及曾被人“欺负”,始揭发轮奸案。


法官后来分别判涉案的另两个男人七年及十年一个月刑期,却对案中已经成为受害人“男朋友”的罪犯网开一面。法院的审判极具争议性,不过这不是我想讨论的,我反而觉得案中女事主的心态十分吊诡。


一个女人,通过手机短讯结识了一个男人,第一次见面便被三个男人轮奸。被轮奸后,女人并未报警。这不是新鲜事,很多强奸案或轮奸案的女事主,鉴于巨大的心理压力,选择把伤痛收藏在心底。奇怪的是,那男人后来要求拍拖,她居然答应了。更奇怪的是,两个人拍拖后不久,男人盗用了她的信用卡并去超市大肆购物。这一次,女人想也不想便报警了。

看完这个案例大家想到了什么,说说自己的看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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